河海委发[2012]41号
关于聘任河海大学
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通知
各党委、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,经研究决定,聘任郑大俊同志为河海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。
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
河海大学党委办公室
录入:杨 天 校对:高 臣
河海委发[2012]41号
关于聘任河海大学
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通知
各党委、总支、直属支部,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、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,经研究决定,聘任郑大俊同志为河海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。
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
河海大学党委办公室
录入:杨 天 校对:高 臣